期中教学检查是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的有效举措,是一项常规性的教学管理工作。为规范学院的各项教学工作,保证学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在对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的基础上,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按照教务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将我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细化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时间: 第8周至第13周(4月22日—5月31日)
二、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分工:
根据教务部部署,学院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师听课评价和领导干部听课评价由系统提交,本学期院领导干部听课不少于2次,院督导听课不少于2次,同行听课不少于1次,若院领导同时为院级督导,无需叠加。
主要路径:“办事大厅”-“网上评教”-“教师评教”或“督导评教”,院领导及院级督导听课评价选择“督导评教”通过“添加”按钮添加提交,教师听课评价选择“教师评教”通过“添加”按钮添加提交。
2.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教师要求对课堂教学(包括实验)状况的进行自查,针对课堂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教务部来学院考察上学期相关材料,请各位老师在5月10日前将材料交至419办公室李欣处,包括上学期试卷、学生实验报告(请按照学生学号排序,一个学生的实验报告放一起)、上学期所开短课相关材料(考核表复印件、评分标准、过程性材料等)。各专业请提交实习报告。
3.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安排全校公开课2次,主讲教师1:张耀康;主讲课程:《学术写作与沟通技巧》;课程内容:Oral presentation;上课时间、地点:4月29日 周一第11-12节,丽湖校区四方楼北311。主讲教师2:罗兆艳;主讲课程:《有机化学》;课程内容:第九章 醛酮醌;上课时间、地点:5月20 日周一第3-5节,丽湖校区四方楼北210。欢迎老师莅临切磋交流。公开课结束后由主讲老师填写“公开课活动记录表” 并交到419办公室李欣处(电子版即可),表格见附件1。
4.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每个系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针对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教师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探索,积极推广优秀的教学经验、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化,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教研活动结束,每个系须填写“专业教研活动记录表”一份并交到419办公室李欣处(电子版即可),表格见附件2。
5.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对学生的建议进行分析、总结。学生座谈会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个班级由班主任汇总填写一份“座谈会记录表”交到419办公室李欣(电子版即可),表格见附件3。本项工作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未进行本项工作的班主任在计算教学工作量时将被扣除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6.上述各项工作应在5月27日前将情况报告交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4日